紅網長沙縣站11月28日訊(星沙時報記者 楊婧璜)記者昨日從長沙縣人社局獲悉,新修訂的《長沙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》將於2014年12月12日起施行,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增至每月105元(由2014年7月1日起算,將在12月底補發到位),全縣13.4萬養老金待遇領取人員受益。
  根據原辦法,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檔次是100元至3000元共30個繳費檔次(每100元上升一個檔次)。新辦法調整為:100元、200元、300元、400元、500元、600元、700元、800元、900元、1000元、1500元、2000元、2500元、3000元14個檔次。
  原政府補貼標準是個人繳費100元政府補貼30元;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,繳費補貼增加5元;政府補貼50元封頂。也就是說,根據原標準,繳納700元養老保險金與繳納3000元,政府補貼的標準是一樣的。
  新辦法將政府補貼標準有了調整:個人繳費100元政府補貼30元;每提高一個繳費檔次,繳費補貼增加10元。按此計算,個人繳費3000元的,政府補貼將高達每人每年160元。
  “不少人誤以為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就是月基礎養老金。”縣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,事實上,退休後每月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,是月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之和,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=(退休前繳費總額+政府補貼總額+利息)÷139。另外,該負責人表示:“在此之前已經繳納2014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用的人,會按新的補貼標準,將今年少計的部分在明年補入個人賬戶。”  (原標題:基礎養老金增至每月105元長沙縣13.4萬領取人受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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